歐盟理事會8日發(fā)布公報稱,歐盟當天以“威脅中東地區(qū)航行自由”的名義,批準對伊朗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。
公報稱,伊朗伊斯蘭革命衛(wèi)隊海軍一名指揮官、與伊朗能源出口行業(yè)組織有關的一名人士以及伊斯蘭革命衛(wèi)隊海軍下屬一個地方司令部被列入制裁名單。相關制裁措施包括凍結資產,禁止向其提供資金或其他經濟資源,禁止相關人員前往或途經歐盟領土等。
同日,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卡拉斯在塞浦路斯首都尼科西亞表示,歐盟成員國當日首次以“威脅航行自由”的名義批準對伊朗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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